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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
马来西亚政府根据1976年婚姻助理注册官法令(Perlantikan Penolong Pendaftar Berkahwinan)下,委任本会二名德高望重的乡长担任婚姻助理注册官,辨理客属同乡的婚姻注册事务。他们的任期是三年。这二名婚姻助理注册官是:
1) 沈盘祺先生(本会名誉会长); 1982年开始受委为驻本会的婚姻助理注册官。
2) 蔡益源先生(本会副会长) ; 1982年开始受委为驻本会的婚姻助理注册官。
3) 任务与职责;
协助客属适婚男女办理婚姻注册事务,并签发政府婚姻证书。
4) 申请婚姻注册手续;
a)申请者必须是马来西亚砂拉越州公民,客属人士。男女年龄必须是廿一岁法定年龄。
b) 男女申请者须携带身份证、出生证书及护照型近照一张。先前往砂州婚姻注册局登记,并领取婚姻注册申请表格,填妥表格的所有资料後,再前往合格的宣誓官面前宣誓及签署后,再交由公会办事处安排婚姻助理注册官签发证书。
c) 申请婚姻注册的适婚男女,前往公会申请婚姻注册时,须由二名 年届廿一岁的证婚人见证。
d) 经助理婚姻注册官签发後,申请者男女即刻可获取结婚证书。
e) 未满16岁的女性及未满18岁的男性,均不得在婚姻法下注册成为合法夫妻。不过,女方已满16岁但未达21岁法定年龄,可在父亲 的担保下申请婚姻注册。男方已满18岁但未达21岁法定年岁,同样可在父亲的担保下申请婚姻注册。
f) 公会办理婚姻注册事务的时间如下:每逢周二上午11时或下午3时 ,亲临古晋金玉路砂拉越客属公会会所,电话:082-424010, 082-25989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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